通知下发黄梅所有村一律不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建房有“六不准”:一、不准随意多层修建。二、不准超面积标准建造。三、不准随意翻修农房。四、不准建在规划区域外。五、不准擅自改变用途。六、不准未批先建。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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