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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操第一乃名臣
余启元(-),字伯贞,号大鄣,明代徽州婺源沱川鄣村(今属江西)人。
余启元少年沉静端方,卓然自命,读书日诵数千言,万历二年()考中进士,初授河南内黄知县,因闻母疾驰归,赴任违限,被谪湖广都司断事,署嘉鱼知县,后转北直临城知县。临城僚属请报新田履新役,余启元认为百姓新开田地不易,投入大而产出薄,不宜立即缴纳田赋,故而置之不报。后朝廷以隐瞒田亩不报,免去余启元知县之职,谪为霸州学正,余启元谢病归家十五年。
万历二十八年(),余启元再起为山东武定州学正,寻转国子监助教,次年迁户部广东司主事。万历三十年,奉敕监兑豫章漕粮。余启元以国计民生为念,严肃吏治,勤谨办事,严格审核漕粮损耗,打击虚报,年减虚耗四十万石,漕政为之一新;寻又转督易州粮储,被誉为“清操第一”。
万历三十三年(),朝廷感于余启元清操,擢升为北京光禄寺丞,三十五年转少卿,三十八年又转南京大理寺丞,署本寺卿、总督粮储、通政司通政使三印。在大理寺丞任上,余启元严于律己,日常公务每日惟支十数文供煮茶消渴而已。时有民间歌谣曰:“谁言南储如山积,余公十文买水吃。”
其后余启元历任南京鸿胪寺卿、北京鸿胪寺卿、南京太常寺少卿及大理寺卿。年登八十,晋阶资治尹,不久致仕。余启元卒后,以“理学名臣”被奉祀于乡贤祠。
(选自:《古徽州官吏勤廉史迹》)
原标题:《勤廉史迹
余启元清操第一乃名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