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年度医保参保缴费热点问题解答

问:雄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我县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元。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重度残疾人(1-2级)全额资助。多重身份的困难群体不得重复享受参保补贴。

问:雄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的征缴期限是什么时候?

答: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自然年度计算参保缴费周期,实行按年预缴费制度。年10月22日至年2月25日为参保缴费期,征缴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每月1日至25日为缴费时段,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期,不办理缴费业务。

问:完成缴费后,我有多长的待遇享受时限?

答:按规定参加我县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保待遇享受期限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问:缴费渠道那么多,哪个是官方渠道呢?

答:目前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正规渠道如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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