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县人民检察院、苦竹乡党委政府在苦竹乡郑友村共同开展“林长+检察长”植树活动,栽种红叶石楠和桂花树棵,为黄梅县生态文明建设添绿增彩。县检察院检察长、县副林长饶志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县林长办主任李志勇,苦竹乡党委书记、乡林长孙丽等一行30余人参加活动。
此次义务植树活动进一步促进了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自“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立以来,双方积极推动“林长+检察长”联动治林,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建,用实际行动践行“植绿、爱绿、护绿”的生态文明理念。
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将继续加强与县检察院的协作配合,立足“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坚持打击违法犯罪和促进生态修复相结合,加大对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保护力度,形成治林护林的工作合力,为推动我县绿色发展提供专业协助与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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