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下午,海盐县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执法人员在辖区企业开展巡查时,发现某企业未按要求落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管理规定,违反《突发应急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导致6名湖北籍员工漏管、漏控、漏报。
记者了解到,6名员工均为该企业物业服务人员及家人,其中1名于1月22日自驾离开海盐至湖北黄梅县,于24日携家人共4人返回,途径杭州时又顺路带上2人共计6人于24日晚上回到海盐公司宿舍。期间,该企业相关负责人未对企业员工去向开展排摸,造成人员漏管漏报。
目前,6名员工被安置在企业内部的隔离观察点,暂无异常。
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执法人员依据《安全生产法》等规定,对该企业处以罚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