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决定从1月24日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在我区发生和扩散,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居民外出到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饭前便后勤洗手,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各人员密集区和经营场所禁止未佩戴口罩的群众入内。
二、来往武汉以及途径武汉至我区的所有人员,最近一个月内,必须早晚测量体温,落实自我隔离,主动联系社区进行登记、体温检测;禁止此类人员外出到人群密集场所。
三、各街道根据居住地原则,对来自疫区的返乡人员和外来人员,特别是从武汉等疫情地区返乡人员,必须连续开展14天体温监测,逐一进行监控登记,实行体温监测全覆盖;监测发现发热等症状的,应立即报告,禁止隐瞒病情。
四、对计划来九江市浔阳区的湖北游客和探亲访友人员必须劝退劝返;禁止湖北境内的车辆和人员进入境内。
五、从外地进入九江市浔阳区的人员必须接受监测点体温检测、排查登记工作;禁止以各种形式拒绝、逃避检测和排查的行为。
六、有发热等症状的群众,必须到我市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禁止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相关医疗机构不得隐瞒病患病情。
七、全区活禽市场必须暂时休市;禁止私下进行活禽交易经营。
八、全区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娱乐场所必须暂停开放或营业;禁止以各种名义开放或营业。
九、全区经营中餐、晚餐的酒店、餐馆,各类影剧院、网吧、茶楼、咖啡厅、酒吧等,必须暂停营业;禁止举办各类名目的聚会、婚丧、嫁娶、宴请等活动。
十、全区所有旅游景区暂时关闭;19号客运码头(往返湖北省黄梅县小池镇)暂时关闭。
浔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年1月25日
来源:中国浔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