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教育局公布了《年秋季黄梅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想知道今年学校招生方案有哪些内容?
入学新生和转学生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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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秋季黄梅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划片招生、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禁止择校。
二、工作机制
由教育局负责统筹实施,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报名登记审核、统一划片分校、统一免试录取、统一入学注册、统一学籍管理。
三、就读条件
就读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即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且需满足下列6项条件之1
01
县城区常住户籍有固定房产人员子女。
02
非县城区常住户籍,但已在城区购房并已入住人员子女。
03
已纳入城区学校服务的黄梅镇部分社区村民子女(城乡、西河、竹林、茨林、商河、程白马、许铺、周岭、大胜坡、魏凉亭、王岭、向窑、沙岭、赤土坡、东禅、蔡枫、潘湖、章大屋、郭林桥等村)及杉木乡桂畈村、下河村、项仁村、湛畈村等村民子女。
04
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子女。
05
在城区取得合法经商资格(两年及以上)以及招商引资来梅投资办厂,并持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人员子女。
06
在工业园区务工满两年及以上,并持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件及参保证明的人员子女。(由管委会统一报送审核)
城区民办中小学就读条件不受公办中小学就读条件限制,可以在全县范围内招生。但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是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即年8月31日前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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