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桥梁名称是一座城市独特的文化符号,积淀着历史、风俗和文化,体现着时代精神和城市品位,更寄托着广大市民对未来发展的期许。为方便居民日常生活,发挥黄梅城区新建道路、桥梁作用,日前,黄梅县政府批复了县民政部门提出的“城区及乡镇部分道路桥梁命名(更名)意见”,正式确定了县城区7条大道、13条路(含道路延伸)、22座桥梁以及部分乡镇道路的规范地名。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城镇规模逐渐扩大,大量新建道路、桥梁因未及时命名,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不便。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民政部门经多次实地踏勘、座谈了解后,对已建成的部分道路、桥梁实施了初步拟命名(更名),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城区道路桥梁命名专家论证会,并在黄梅县政府网站、黄梅电视台、黄梅微讯、黄梅民政等网络公众平台发布了《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部分道路、桥梁命名(更名)意见的公告》。综合热心市民意见和专家论证,以及6月1日召开的县城区道路、桥梁命名工作推进会上的部门意见,形成了最终的命名方案。
这批新命名的道路、桥梁名称,有的凸显文化传承,有的承载历史记忆,力求地名采词讲究,富含黄梅地域特色。接下来,县民政局将会同县直相关部门,陆续完成城区道路、桥梁地名标牌设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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